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就高超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本次提名高超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核,公司董事候选人高超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候选人高超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认为其具备担任本公司董事所必需的管理能
力、领导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
我们一致同意高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表决。
独立董事:丁祖昱 王巍 林利军 钱世政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所属城浦置业为经济适用住房买方按揭贷款
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就《公司所属浦置业为经济适用住房买方按揭贷款提供阶
段性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在本次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所属浦置业为经
济适用住房买方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等文件资料,并听
取了公司对本次担保事项的说明,也与公司负责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
通,充分了解公司本次担保的目的等有关事项,我们已予以事前认可。
2、《公司所属浦置业为经济适用住房买方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
保的议案》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是公司所属置地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上
海城浦置业有限公司为购买其开发建设的《海棠馨苑》经济适用住房
的个人业主办理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债权人为上海市公积金管
理中心及《海棠馨苑》经济适用住房商业贷款银行,担保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40,000 万元。
3、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 11.21 亿元(其中,对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11.03 亿元),占公司经审计 2015 年末净资产的比
例为 5.42%,若含本次申请对外担保,则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5.21
亿元,占公司经审计 2015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7.36%。本次担保前,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事项。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所属浦置业为经济适用住房买方按揭贷
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直同意该
事项。
独立董事:丁祖昱 王巍 林利军 钱世政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参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独立意见
2016 年 6 月 7 日,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
在认真审阅《关于公司参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议案》后,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在本次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参与西部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议案》等文件资料,并听取了公司对本次交易
及其方案等的说明,也与公司负责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充分了解
公司本次交易目的、交易方案及程序进展等有关事项,就本次会议拟
审议议案,我们已予以事前认可。
2、股权投资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此次公司拟投资不超过
75,020 万元全额参与西部证券的配股,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
3、本次投资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也不会
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独立董事: 丁祖昱 王 巍 钱世政 林利军
二○一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