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 2016-025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置地集团
下属城浦置业为经济适用住房买方按揭贷款
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所属置地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城浦置业有限公司拟
为购买其开发建设的《海棠馨苑》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业主办理按揭
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办理按揭贷款购买《海棠馨苑》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
业主
债权人: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海棠馨苑》经济适用住房商
业贷款银行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
担保方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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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上海城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浦置业”)是公司
所属置地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注册资本:16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继敏 ,住所: 青浦区徐泾镇联民路 1881 号
3018-3A-6 室。城浦置业主要负责青浦徐泾北《海棠馨苑》经济适用
住房等项目的开发建设。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城浦置业资产总额
17.08 亿元,负债总额 15.36 亿元(其中预收账款 11.70 亿元)。
《海棠馨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位于徐乐路 318 弄(近崧泽大
道),项目总投资 4.5 亿元,由 9 幢 11-18 层高层住宅组成,总建筑
面积约 7 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可售建筑面积 6.08 万平方米。共计 912
户,其中一房 204 套;二房 456 套;三房 252 套。目前该项目已取得
《交付使用许可证》,并进入销售阶段,预计项目销售总价约 4.9 亿
元,按照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 20%计算,涉及阶段性担保
总额约为 3.92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是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海棠馨苑》经济适用住房的个
人业主。按揭贷款种类包括:纯公积金贷款、纯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施细则》
规定,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行保证担保方式,经与上海市
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沟通,需由经济适用
住房项目开发商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为住房公积金个人经济适用住
房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各商业银行经济适用住房按揭贷款也规定需
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业主个人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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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纯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抵押人):购买《海棠馨苑》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的个人
业主
抵押权人: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贷款银行:受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商业
银行
借款性质: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抵押借款
保证人:上海城浦置业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限:从贷款资金划入城浦置业公司账户之日起,至借款人
所购住房经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房地产登记证明和相应房地产抵押
登记证明之日止。
保证责任范围:借款人应偿还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借款合同项
下的贷款本息、复利、罚息和实现债权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
公告费用、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变卖费、差旅费、通讯费、处
置费等)。
2、纯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
借款人(抵押人):购买《海棠馨苑》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的个人
业主
贷款人:(抵押权人):经济适用住房商业贷款银行、上海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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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管理中心
借款性质:个人经济适用住房抵押借款
保证人:上海城浦置业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限:借款合同担保条款生效之日起至抵押人将其名下的抵
押财产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交贷款人核对无误,抵押财产抵押权
登记已办妥并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上,且与登记机关房屋登记簿记载一
致的抵押财产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抵押权登记》原件交贷款人
核对无误、收执之日止。
保证责任范围:借款合同所列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
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贷款人
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
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
证费、送达费、邮寄费、公告费等)。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次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5.21 亿元,占公司经审计 2015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7.36%。本次
担保前,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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