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 2016-02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的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
亿捌仟零贰拾捌万柒佰肆拾伍元。 亿伍仟陆佰肆拾肆万柒仟壹佰贰拾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80,280,745 股,均为普通股。 456,447,120 股,均为普通股。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 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权”。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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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五条 (一)利润分配的 第一百五十五条 (一)利润分配的
决策程序和机制: 决策程序和机制:
2、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 2、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
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
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 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
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 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
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 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独立董事要对调整或变更的理由真实 过;独立董事要对调整或变更的理由真实
性、充分性、合理性、审议程序真实性和 性、充分性、合理性、审议程序真实性和
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 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
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且公司应在股东大 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且公司应在股东大
会召开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并及 会召开前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
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必要时,可 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征集股东意见。 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现金分红的监督约束机制:
(三)现金分红的监督约束机制:
2、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
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 2、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
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股 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
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 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股
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
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
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完成之后,原《公司章程》将同
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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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席大会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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