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6-05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参股公司江苏睿博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收购概述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2015 年 6 月 30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1,075 万元增资参股江苏睿博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睿博”),增资
后公司持有其 10.75%的出资比例。
以上事项详见本公司 2015 年 7 月 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的《公司关于增资参股江苏睿博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编号:
2015-043)。
鉴于江苏睿博在公司投资后,其业务开展情况符合公司预期,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与江苏睿博自然人股东原陈越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以自有
资金 450 万人民币现金收购其持有的江苏睿博 4.50%的出资比例,收购后,公司
共计持有江苏睿博 15.25%的出资比例。
(二)交易履行的必要审批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于单次投资
金额未超过 2,000 万元的对外投资事项,由公司董事长审批。本次投资在董事长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的交易对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
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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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自然人陈越先生,身份证号 43072319810224****,中国国籍。系江苏睿博
原股东,并担任江苏睿博副总经理职务。
江苏睿博的原股东陈越与本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 450 万人民币现金收购自然人陈越持有的江苏睿博
4.50%的出资比例。
本次收购前,公司持有江苏睿博 10.75%的出资比例,本次收购后,公司持
有江苏睿博 15.25%的出资比例。
公司拟受让的江苏睿博股权不存在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也没有涉及诉讼、仲裁和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睿博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051829396H
3、住所: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 88 号 A3-401-1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陶敏
6、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00 万元人民币
7、认缴实收资本总额:2000 万元人民币
8、成立日期:2012 年 08 月 10 日
9、营业期限:2012 年 08 月 10 日至 2042 年 08 月 09 日
10、经营范围:信息技术、物联网、电子商务、电路板、集成电路技术开发;
网络制作的技术研发;电子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网络设备的研发、销售和
相关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安防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楼宇智能化系
统、弱电工程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及上述相关系统工程的综合布线及系统集
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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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江苏睿博的资产总额为 3,205.83 万元,应收款项
总额 23.21 万元,负债总额 1,001.64 万元,净资产为 2,204.19 万元,实现主营业
务收入 1,146.64 万元,净利润-1,366.19 万元。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江苏睿博的资产总额为 2,447.22 万元,应收款项总
额 30.09 万元,负债总额 468.38 万元,净资产为 1,978.84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
入 507.59 万元,净利润-225.35 万元。
江苏睿博 201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苏州东恒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2016 年 1-3 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本次收购前后,江苏睿博的注册资本不变,为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收购前后,江苏睿博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收购前出资比例 收购后出资比例
① 陶敏 27.50% 27.50%
② 陈越 4.50% -
③ 赵军 2.50% 2.50%
④ 曹建春 1.50% 1.50%
上海纪升晤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⑤ 26.75% 26.75%
业(有限合伙)
苏州睿坤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⑥ 14.00% 14.00%
限合伙)
苏州睿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⑦ 12.50% 12.50%
限合伙)
⑧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75% 15.25%
合计 100.00% 100.00%
四、股权转让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陈越;受让方(乙方):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江苏睿博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2000 万元,甲方占 4.5%
的股权。甲方愿将占江苏睿博 4.5%的股权以人民币 450 万元转让给乙方。
2、甲方将其占江苏睿博 4.5%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即本次股权转让
事宜在主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天内,乙方按第
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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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
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不能按时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的目的,甲方应按照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
百分之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不能补偿
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4、生效条件: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
后七日内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本次收购的定价依据
江苏睿博是一家为实体商户提供收银、商业数据采集、及商业数据分析的高
科技公司;其业务主要为连锁零售企业提供基于“云端+终端”模式的商业信息
化解决方案(收银财务、进销存、连锁店铺管理、运营统计分析、促销、会员管
理、手机数据查询系统,及 O2O 对接业务)及云数据全托管业务。
公司经 201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
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1,075 万元增资参股江苏睿博,增资后公司持有
其 10.75%的出资比例。
江苏睿博在公司增资参股后,在商户店面信息管理平台产品的基础上,增加
了全渠道支付、智能互联网收款机,品牌企业数据运营服务三大产品,为小型门
店类型的商业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云收银服务和全维度数据收集与数据运营
服务。
江苏睿博主要客户为即时消费型实体门店企业,包括中小型餐饮、小吃、生
鲜、茶饮、便利店等商家,先后获得绝味鸭脖、甘其食、御可贡茶、面包新语等
连锁品牌企业订单。截止目前,其业务范围主要集中于国内中东部地区;其商业
服务体系覆盖全国 15 个省份、90 个城市,拥有 260 家区域服务商;其数据服务
及终端门店的使用数量及规模保持稳定增长。
鉴于公司在投资江苏睿博后,其业务开展符合当初投资预期,营业收入、客
户数量稳定增加,经交易双方协商,江苏睿博的估值与公司 2015 年增资时对其
估值保持不变,公司收购陈越持有的江苏睿博 4.50%的出资比例价格为 450 万元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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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后,江苏睿博管理层不变,且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七、本次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江苏睿博业务主要为连锁零售企业提供基于“云端+终端”模式的商业信息
化解决方案(收银财务、进销存、连锁店铺管理、运营统计分析、促销、会员管
理、手机数据查询系统,及 O2O 对接业务)及云数据全托管业务。
公司认为江苏睿博经过多年拓展积累了相当数量的用户资源,随着连锁业态
企业客户资源增加及我国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发展,其产品存在很大商业机会和市
场空间;同时公司在智能 POS 产品上的硬件研发和生产方面的优势与江苏睿博
在连锁行业信息管理云平台的软件产品优势有效结合,可以形成面向连锁行业营
业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提升公司智能 POS 产品的竞争力,并利用公司在银行
业的营销渠道优势,将面向连锁业态企业营销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销售给银行,
作为银行发展连锁企业客户的工具,以此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于 2015 年 6 月增资参股江苏睿博并持有其 10.75%的出
资比例,在公司增资参股后,江苏睿博的销售收入、客户数量稳定增长,产品及
服务进一步丰富,其业务开展符合当初投资预期,因此本次公司收购自然人陈越
持有的江苏睿博 4.50%的出资比例,收购后,公司合计持有江苏睿博 15.25%的
出资比例。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比较低。本次
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八、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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