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编号:临 2016-017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哈药集团
医药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延期的议案》。
公司曾于 2015 年 5 月 30 日发布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临 2015-049 号),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哈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哈药集团医药
有限公司通过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向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一年期壹亿壹仟万元(11,000 万元)的委托贷款。
目前上述委托贷款到期,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兴业银行哈尔滨
分行营业部申请延期一年,委托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利
率执行。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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