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冰轮:关于收购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9.6%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 000811 证券简称:烟台冰轮 公告编号:2016-012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 19.6%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6 年 6 月 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收购青岛达能环保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达环保”)19.6%股权的议案。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公告了该等事项。

日前公司与六家转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明细如下:

转让方名称 转让股权 占总股 金额(元)

(万股) 本比例

新疆拥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7.55 5.0359% 28,486,008

北京建元泰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43.25 4.8345% 27,346,727

常春藤(上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86.05 4.0288% 22,789,603

北京建元铂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57.325 2.2158% 12,534,082

青岛邦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40.15 1.9739% 11,165,750

上海富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107.275 1.5109% 8,546,599

价款支付方式为:自协议签署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20%转让

款,其余80%转让款自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标的股权过户登

记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另外,青达环保大股东(核心经营团队)王勇、刘衍卉、姜衍更、

张连海等四人与公司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承诺青达环保2016

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500万元、4000

万元及4500万元。

若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的净利润,则以现金的形式

对公司进行补偿,应补偿的金额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净利润实现数)÷补偿期限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

股权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以上公式运用中,应遵循:(1)前述净利润数均应当以青达环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确定;(2)补偿

金额不超过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

的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回冲。

每一承诺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对青达环保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

确定当年应当补偿的金额并完成现金补偿。王勇、刘衍卉、姜衍更、

张连海对上述补偿分别承担:59.9%,17.19%,16.71%,6.2%,并同意承

担连带责任。

公司与上述交易各方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青达环保 19.6%股权。本次收购,

是公司拓展制热节能环保板块的战略举措,公司将推进与青达环保在

业务、技术、制造、管理和信息化等方面的交流协同,助推公司“气

温控制领域国际一流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战略目标的实现。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7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冰轮环境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