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科技: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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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6-105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相关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仅为合作的框架性、

指导性协议,具体实施内容、操作细节等还需后续签署正式协议,因此存在一定

程度的不确定性。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因具体合作业务协议尚未签订,对公司已

有业务无实质影响,对当年业绩无实质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述

1、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青尚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尚股权”)、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和道”)、深圳鼎江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深圳鼎江”)和深圳平湖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平湖”)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分别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拟在新能源产业领

域进行战略合作。

2、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以 7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法定代表人将代

1

表公司签署后续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4、本次协议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青尚股权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青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类型: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 663 号 1808-1809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青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阮洪艳)

认缴出资额:3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9 月 9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企业管

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控制关系

青尚股权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金额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1 上海青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00 1%

2 索德鹏 有限合伙人 29,700 99%

合计 30,000 100%

(二)深圳鼎江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鼎江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7 月 23 日

2

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翀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

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以上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

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商

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投资信息咨询、投

资项目策划、财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以上各项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股权控制关系

深圳鼎江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00 100%

合计 500 100%

(三)深圳平湖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平湖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7 月 23 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翀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

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以上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

3

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

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商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

营销策划、投资信息咨询、投资项目策划、财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以上各

项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

2、股权控制关系

深圳平湖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00 100%

合计 500 100%

(四)景和道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类型: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景和道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曾仕杰)

认缴出资额: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6 月 19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

进出口业务。

2、股权控制关系

景和道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景和道投资有限公司 300 30%

2 曾仕杰 550 55%

4

3 曾漫宜 150 15%

合计 1,000 100%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青尚股权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青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五年合作期限内,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及业务需要,在下列一个或

多个领域开展合作:

1、资本运作

乙方将依托自身在国内外搭建的投资网络体系以及全球投资能力,为甲方寻

找合适的锂电池产业链、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清洁电力产业链等领域的优质资产

和核心技术,进行股权投资及业务发展的深度合作,通过研发、设计、管理、生

产等多领域能力互补,嫁接全球资源,提升甲方在新能源领域的市场综合竞争力,

完善甲方新能源产业战略布局,促进甲方在新能源领域长远目标的实现。

其中,锂电池产业链主要涉及锂资源、电极材料、电池制造技术等;新能源

汽车产业链主要涉及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等;清洁电力产业链主要涉及风力发

电、光伏发电、水力发电等。

2、战略投资

乙方以战略投资人的身份,参与认购甲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增强甲方股东多

样性,及在资本市场相关业务领域的竞争力和领导力。

3、其他合作方式

双方为实现战略合作目的而进行其他符合国家法律、产业政策及市场规律的

合作方式。

(二)与景和道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5

乙方: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五年合作期限内,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及业务需要,在下列一个或

多个领域开展合作:

1、资本运作

乙方将依托自身在国内外搭建的投资网络体系以及全球投资能力,为甲方寻

找合适的锂电池产业链、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清洁电力产业链等领域的优质资产

和核心技术,进行股权投资及业务发展的深度合作,通过研发、设计、管理、生

产等多领域能力互补,嫁接全球资源,提升甲方在新能源领域的市场综合竞争力,

完善甲方新能源产业战略布局,促进甲方在新能源领域长远目标的实现。

其中,锂电池产业链主要涉及锂资源、电极材料、电池制造技术等;新能源

汽车产业链主要涉及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等;清洁电力产业链主要涉及风力发

电、光伏发电、水力发电等。

2、战略投资

乙方以战略投资人的身份,参与认购甲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增强甲方股东多

样性,及在资本市场相关业务领域的竞争力和领导力。

3、其他合作方式

双方为实现战略合作目的而进行其他符合国家法律、产业政策及市场规律的

合作方式。

(三)与深圳鼎江、深圳平湖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鼎江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深圳平湖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丙三方在五年合作期限内,根据各方实际情况及业务需要,在下列一个

6

或多个领域开展合作:

1、资本运作

乙方和丙方将依托自身并调动集团在国内外搭建的投资网络体系以及全球

投资能力,为甲方寻找合适的锂电池产业链、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清洁电力产业

链等领域的优质资产和核心技术,进行股权投资及业务发展的深度合作,通过研

发、设计、管理、生产等多领域能力互补,嫁接全球资源,提升甲方在新能源领

域的市场综合竞争力,完善甲方新能源产业战略布局,促进甲方在新能源领域长

远目标的实现。

其中,锂电池产业链主要涉及锂资源、电极材料、电池制造技术等;新能源

汽车产业链主要涉及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等;清洁电力产业链主要涉及风力发

电、光伏发电、水力发电等。

2、战略投资

乙方和丙方以战略投资人的身份,参与认购甲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增强甲方

股东多样性,及在资本市场相关业务领域的竞争力和领导力。

3、其他合作方式

三方为实现战略合作目的而进行其他符合国家法律、产业政策及市场规律的

合作方式。

四、签署本协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青尚股权、景和道、深圳鼎江和深圳平湖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借助青尚股权、景和道、深圳鼎江和深圳平湖丰富的资源及资本运作优势,为公

司储备更多并购标的和提供更多的业务合作机会,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抓住市场发

展机遇,完善新能源产业战略布局,获取新的投资机会和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具体合作业务协议尚未签订,目前对公司已有业务无实质影响,对当年业

7

绩无实质影响。

五、风险提示

上述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战略性、框架性的协议,具体合作事项涉及公司履行

决策程序的,公司将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并将结果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涉及需要签

署具体合作协议的,各方将签署具体合作协议,该等具体事项的决策结果及相关

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均存在不确定性。

六、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青尚股权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3、公司与景和道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4、公司与深圳鼎江、深圳平湖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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