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世纪星源 公告编号:2016-042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2015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本司董事局。本司第九届董事局于2016年4月25日及6月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事宜。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
B、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2)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
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6 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司股东。
(2)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金海滩度假村会所
(2016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 点由深南东路 2017 号华乐星苑乘专车前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 审议本司 2015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 审议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司(母公司)本年度亏损 46,518,199.78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14,388,192.30 元,本年度可分配利润为-960,906,392.08
元,董事局建议本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5) 审议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审计委员会关于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总结报告,董事局建议续聘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
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司 2016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
所,并支付审计费 90 万元。
(6)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管理规模扩大的需要,本司股东(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
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等五名股东,建议公司监事会成员由 3 名增加至 5 名。
经董事局审核,认为:
a)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增加上市公司监事的名额符合公
司业务规模增长和公司治理的需要。
b) 同意根据监事会增加监事成员名额的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
三条:
原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
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
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为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现修改为: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
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
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为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
(7)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管理规模扩大的需要,本司股东(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
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等五名股东,建议公司监事会成员由 3 名增加至 5 名。
经监事会审核,认为:
a)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增加上市公司监事的名额符合公
司业务规模增长和公司治理的需要。
b) 同意根据监事会增加监事成员名额的事项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十
六条: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股东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
监事会的人员和组成,应当保证监事会具有足够的经验、能力和专业知识,
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其对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监督和对公
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现修改为:
第十六条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股东代表监事三名,职工代表监事两名。
监事会的人员和组成,应当保证监事会具有足够的经验、能力和专业知识,
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其对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监督和对公
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8) 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司第九届董事局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司股东(香
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深圳市博瑞意碳源
科技有限公司、陈栩与许培雅五名股东联合提名丁芃、江津、郑列列、陈斌、王
洁萍、雍正峰、丹尼尔保泽方、王行利、赵剑为新一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本司独立董事审核,认为:
1、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资格;
2、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议案实行累计投票制。
(9) 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司第九届董事局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司董事局提
名武良成、冯绍津、樊勇、陈运森、林功实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本司独立董事审核,认为:
1、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资格;
2、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 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
求的独立性。
本议案实行累计投票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1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司股东(香
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深圳市博瑞意碳源
科技有限公司、陈栩与许培雅五名股东联合提名刘敏儿、熊金芳、汪健飞为新一
届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实行累计投票制。
(11)关于新一届董事、监事的津贴标准:
根据上一届董事、监事的津贴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局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拟定了新一届董事、监事的津贴标准:
董事局主席:每月薪酬 42800 元。
董事局副主席:每月薪酬 30812 元。
董事津贴:每月 12000 元。
独立董事津贴:每月 10000 元。
监事津贴:每月 10000 元。
(1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为支持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世纪星源物业
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国际商务有限公司、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德利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假日星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深圳
市博经闻资讯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1 年内,为上
述全资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对外借款提供担保,并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
全资子公司之间合理分配该担保额度。
(13)关于为深圳市星源城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本司开展交通及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经营业务的需要,本司参股公司深圳
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环星苑”)与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下
称“东莞信托”)于 2016 年 2 月签订《合作意向书》,就分别持有深圳创意星源
能源基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能源基建”)100%全部 2 亿元的注册资本金并针
对即将开展的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中环大道与岐岭路之间的阳光路段超级
能源广场等相关业务(下称“业务”)达成了合作投资意向。《合作投资意向》约
定中环星苑将出资 1.2 亿元持有能源基建 60%的股权;东莞信托将出资 0.8 亿元
持有能源基建 40%的股权(详见本司 2016-003 号公告)。为进行上述合作意向书
项下的合作,近日,中环星苑与东莞信托签订了系列协议,约定由中环星苑与东
莞信托共同出资设立合作平台公司(即深圳市星源城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其中,
中环星苑出资人民币 60 万,持有合作平台公司 60%股权;东莞信托出资人民币
40 万,持有合作平台公司 40%股权。且中环星苑和东莞信托按持股比例分别向合
作平台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人民币 11,940 万元、人民币 7,960 万元。合作平台公司
设立后,将增资收购能源基建 100%的股权。
现东莞信托要求本司为深圳市星源城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东莞信托借款人
民币 7,96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支持本司交通及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经
营业务的发展,经董事局审议,同意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详情参见同日披露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
(14)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详见 4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网站上的董事局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 2016-019)、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0)、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公告编号 2016-027)、本司 2015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16-021)及 6 月 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网站上的董事局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7)、
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8)、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编号 2016-041)、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 2016-040)。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代理
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法人代表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出
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6年6月30日上午9:00 至12: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发展中心大厦13楼。
四、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代码为“360005”。
2.投票简称:“星源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星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如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
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 8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8.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
人,8.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 9 为选举独立董事,则 9.01 元代表第一位
候选人,9.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 股东大会表决事项 申报价格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元
议案 1 2015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1.00 元
议案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元
议案 3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元
议案 4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00 元
议案 5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00 元
议案6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00元
议案7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00元
议案8 选举非独立董事 逐项申报
丁芃 8.01元
江津 8.02元
郑列列 8.03元
陈斌 8.04元
王洁萍 8.05元
雍正峰 8.06元
丹尼尔保泽方 8.07元
王行利 8.08元
赵剑 8.09元
议案9 选举独立董事 逐项申报
武良成 9.01元
冯绍津 9.02元
樊勇 9.03元
陈运森 9.04元
林功实 9.05元
议案10 选举监事 逐项申报
刘敏儿 10.01元
熊金芳 10.02元
汪健飞 10.03元
议案11 关于新一届董事、监事的津贴标准 11.00元
议案12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2.00元
议案13 关于为深圳市星源城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00元
议案14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4.00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
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
有效投票。
表 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股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股
… …
合 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注: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持有的选举票数 = 该股东持股
数×9;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持有的选举票数 = 该股东持股数×5;选举监事
时,股东持有的选举票数 =该股东持股数×3。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
1. 联系电话:0755-82208888;传真:0755-82207055
2.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董事局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 0 一六年六月八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世纪星源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代理权:
1、 对股东大会召集公告所列的第___________项议案投赞成票;
2、 对股东大会召集公告所列的第___________项议案投反对票;
3、 对股东大会召集公告所列的第___________项议案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