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06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7 日上午 9:00 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
第十工业区 1 栋六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
的通知已于 2016 年 6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伟斌先
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其中董事龚伟
斌、吴强、龙胜参加现场会议,董事陈璟琳、李莉、柯汉华,独立董事葛光锐、
张会生、李丽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出席人数达到法定要求。公司监事简小花、
丁中渠、沈倩倩,高级管理人员庄继里列席本次会议。至表决截止时间,共有 9
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传真方式参与会议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请吴强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副总经理陈璟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总经理龚伟斌先生提
名,聘请吴强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
吴强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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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066
吴强先生的简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吴强,男,1974 年生,专科学历,清华大学 EMBA。2003 年起就职于深圳市
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2009 年 12 月起任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公司董事、审计部经理,兼任人力资源暨行政管理处总监。
吴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吴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52,3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70%。吴强先生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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