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99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光大资本投资有限
公司签署三方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战略合作协议仅为交易各方初步达成的意向性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标
的及标的金额,交易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以下简称“上海分行”)、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资本”)于
2016 年 6 月 7 日签署《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
司、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方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协议旨在顺应金融业的创新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公司、上海分行、光大资本三方
各自业务领域的优势和资源,增强纵深服务能力,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和综合实力,
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公司及上海分行、光大资本建立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关
系,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框架内开展全面业务合作,谋求长远共同发展。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上海分行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招商银行上海大厦北塔楼一至四
层、南塔楼十至十三层、二十五至二十六层
负责人:施顺华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从事同业拆借;办理票据贴现,
代理发行金融债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
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
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
现,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
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资询、见证业务,
远期结售汇,经银监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上海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光大资本
名称: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8 楼
法定代表人:王卫民
注册资本:2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
或投资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它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债权
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展的其他业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光大资本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业务合作领域和内容
1、公司、上海分行、光大资本三方同意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三方
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组建产业并购基金、资本市场运作、交叉宣传和信息
交流等领域开展全面互补合作,共同推动三方业务发展和创新。
2、组建产业并购基金
(1)公司、上海分行、光大资本三方将合作组建产业并购基金,基金的重
点投资领域包括:体育、文化以及互联网等新兴行业。
(2)上海分行将为并购基金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
(3)光大资本将利用自身在金融及资本运作方面的优势,协助公司就并购
标的进行判断、协助募集资金并协助完成并购基金运作的其他必要事务以及提供
必要的咨询支持。
(4)公司将利用在互联网产业资源,寻找并推荐优质标的。
以上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具体协议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进行。
(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长期有
效。如一方决定终止本协议,须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
四、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签署的框架协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助于充分利用合作伙伴
在各自领域的优势和资源,合作组建产业基金,通过并购、产业整合等方式不断
完善公司的行业布局,帮助公司整合产业优质资源,以实现资本和经营的有机高
效整合,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是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
确定,因部分合作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无法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暴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三方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