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6-027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6 月 7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6 日—2016 年 6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6 月 7 日 9:30—11:
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6 日 15:00—2016 年 6 月 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1 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科园南路 1 号海特国际广场 3 号楼 1 楼会议
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187,712,8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6,791,003 股的
24.8038%。
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黄海律师
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7,710,7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6,791,003 股的 24.803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6,791,003 股的 0.0003%。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698,8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6,791,003
股的 0.7530%。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
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飚、郑德华、杨红樱、万涛、辛豪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1 选举李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87,710,8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696,8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的 99.9649%。
李飚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郑德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87,710,8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696,8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的 99.9649%。
郑德华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3 选举杨红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87,718,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100.0031%,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中小投资者
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704,7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的 100.1035%。
杨红樱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4 选举万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87,711,9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697,9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的 99.9842%。
万涛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5 选举辛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87,711,5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697,5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的 99.9772%。
辛豪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效文、王建华、王廷富、郭全芳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1 选举刘效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87,712,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698,7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的 99.9982%。
刘效文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郭全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87,713,1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2%,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中小投资者
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699,1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的 100.0053%。
郭全芳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2.3 选举王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87,712,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698,7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的 99.9982%。
王建华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4 选举王廷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87,712,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698,7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的 99.9982%。
王廷富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欧智、虞刚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监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止。
3.1 选举欧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87,711,9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697,9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的 99.9842%。
欧智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2 选举虞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87,713,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5%,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中小投资者
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699,7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的 100.0158%。
虞刚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黄海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通过的
4
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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