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7 19:02:0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16-045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对照公司的

实际情况认真核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我们认为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具备

必要性与可行性,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平、合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

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

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论证了本次发行

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平、合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

向,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投资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具有可行性。

六、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季伟、季维东拟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与之有关的议案的审议、表决。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 、

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关于《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本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是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达成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机关关于本

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季伟、季维

东拟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按照经上述定价

原则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本次交易定价原则符合《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体现了公平、公允、公正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于《高邮市林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增资协议》的独立

意见

本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增资协议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按

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达成的。本交易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及使用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

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朱红超 刘正东 方少华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七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通灵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