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光电 公告编号:2016-05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7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16 年 6 月 3 日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 3 票。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淑
芬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拟
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以募集资金中的 41,709.43 万元对江西鸿利增资,并开设募集资金专
户进行存储和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
子公司增资的公告》等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