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隆股
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佳隆股份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进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阅了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文件、董事会和监
事会会议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文件、独立董事意见,查看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对佳隆股份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
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53 号文核准,佳隆股份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6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32.00 元,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832,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76,089,033.98 元。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立信大华验字[2010]14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投资完成,并已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招股说明书承 调整后投资 募集资金实际
序号 项目 备注
诺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
承诺投资项目
1 2万吨鸡精、鸡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7,837.20 17,837.20 17,837.20 (1)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278.40 3,278.40 3,514.12 (1)
3 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771.90 2,771.90 2,212.73 (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3,887.50 23,887.50 23,564.05 --
超募资金投向
1 归还银行贷款 -- 1,500.00 1,500.00 (2)
2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5,000.00 (2)
3 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6,000.00 4,148.80 (2)
4 广州佳隆酱汁生产基地项目 -- 18,000.00 17,532.08 (3)
5 2万吨鸡精、鸡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6,000.00 5,085.05 (4)
6 竞买山东省夏津县工业用地使用权 -- 4,000.00 3,722.92 (5)
竞买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
7 -- 13,221.40 13,221.40 (6)
公司股权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53,721.40 50,210.25 --
合计 -- 77,608.90 73,774.30 --
注:(1)2010 年 3 月 8 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7,837.20 万元投资“2 万吨鸡精、鸡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使用募
集资金 3,278.40 万元投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771.90 万元投资“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
目”,投资金额合计为 23,887.50 万元。
(2)201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
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5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5,000 万元补充流动
资金,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为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 6,000 万元,追加投资“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2012 年 8 月 30 日,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投资“广州佳隆酱汁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8,000 万元投资“广州佳隆酱汁生产
基地项目”;
(4)201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
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补充募投项目“2 万吨鸡精、鸡粉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资金缺口用于购置设备。
(5)2015年3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竞买土地
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超募资金参与竞买夏津县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的位
于夏津县北外环南侧、银山路西侧的工业用地。
(6)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
金参与竞拍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其他合格投资者组成联合体,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参与竞拍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后 7.64395%的股权(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其中以超募资金 13,221.403398 万元支付部分对价,剩余对
价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2、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止 2016 年 4 月 30 日,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为 10,258.91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 3,282.47 万元,合同尾款 552.14 万元,累计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 6,424.30 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帐号 存储方式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726357760288 活期 40,000.00 1,721.70
公司揭阳普宁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2019002229201020612 活期 23,868.90 6,402.46
有限公司普宁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44001790301059333666 活期 13,740.00 2,134.75
有限公司普宁支行
合 计 - - 77,608.90 10,258.91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保证项目
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优化资源配置,严控采购和建设环节,有效降低项目支出,
同时,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影响
(一)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实施完毕,为了充
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全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和合同尾款)共计人民币10,258.91万元用于永久
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实施完成前,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
款支付;上述事项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募投项目
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转入自
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由于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对流动资金的需
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使用。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
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佳隆股份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国信证券对佳隆股份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保荐代表人:
邵立忠 何雨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