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16-28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7,254,406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0.3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
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
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及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16 日(星期四)
2、除权除息日:2016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五)
三、权益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12 号美亚柏科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滢雪、姚惠娟
咨询电话:0592-3698792
传真:0592-2519335-212
六、备查文件
1.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