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6-64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本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内容为:
(1)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71,408,606.49 元;
(2)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 90%和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共计 926,173,739.54 元,作为分红
基金的来源。以公司年末总股本 665,069,639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
税),合计共派现金 133,013,927.8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原股权激励对象 1 人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38,500 股,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办理
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664,831,139 股。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若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后,按照分配总额现金
133,013,927.80 元(含税)不变,以变化后的总股本 664,831,139 股为基数,分配比例调
整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0717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
一致的。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64,831,139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71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
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645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2.000717 元,权益
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14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7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6 月 20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384 深圳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
2 08*****049 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
3 08*****551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4 08*****251 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6 月 7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6 月 17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 88 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 A 座 39 楼 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755)8839 3605
传 真:(0755)8839 3600
联系人:陈 颖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