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统股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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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6-027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先后

发布《停牌公告》和《澄清公告》(澄清所涉及的相关事件以下简称“518 媒体事件”)。2016

年 5 月 2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

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 95 号),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立即开展内部控

制自查与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没有遗漏。

二、 内部控制缺陷及存在问题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主要体现在管控环节,中高层管理人员职责不清、权限不明,各项制度

的落实和执行不到位。本次 518 媒体事件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一)印章管理方面—违规刻制及使用印章

1、东北事业部未经审批,擅自刻制“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东北事业部”印章;

2、东北事业部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东北事业部”印章签署对

外协议;

3、印章使用过程中,东北事业部用印管理部门未核查用印文件、用印授权、用印审批等,

违规使用印章。

(二)合同签署方面—违规签署对外协议

1、未经公司授权,也未按程序向公司汇报,以事业部名义对外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签署对外协议审批程序违规。根据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外合同

的签订,应经资信调查、谈判、协议起草、会签及审核程序。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合同一般

由经办单位、项目主管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董事会办公室等单位会签,会签后由公司领导按

照相应权限签署审核意见。重大合同应由公司法律顾问会签意见并出具出面法律意见书。

3、未经公司授权,擅自与不具备融资租赁资质的公司洽谈公司筹资及资产业务;

4、在违规洽谈业务过程中,违反信息流转及保密规定,擅自与公司合作之外的律师接触。

(三)信息的传递及发布—隐瞒重大内外信息

在与山东齐翔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接触的过程中,所有环节未按规定向公司汇报。

三、整改措施

(一)518 媒体事件发生后,公司立即开展以证券部和审计部为负责人的内控整改工作,

对公司内部治理涉及的管理流程进行梳理,重点查找公司在权限及授权、信息传递与发布、印

章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

现已对管理制度梳理完毕,将原先存在与各制度中的相应条款进行调整完善,单独制定了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并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其他相关制度未发现遗漏。

(二)通过自学和培训的方式,加大对公司董监高和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同时强化

责任意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其勤勉履职意识、规范运作意识和公司治理的自觉性,使其明

确自身的职责、管理权限,做好信息的传递、发布及保密等方面的工作。

(三)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对本次事件的相关人员通报批评,并做如下处理:

1、免去王远力东北事业部负责人职务;

2、免去孙正君东北事业部财务负责人等相关职务;

3、免去马军东北事业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今后,公司将继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大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董监高及中层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利益,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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