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91 股票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16-020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10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214,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
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214,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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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每10股派1.5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
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
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年6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11 白宝鲲
2 01*****998 闫桂林
3 01*****453 陈平
4 01*****567 白宝萍
5 00*****158 王晓丽
6 08*****515 东莞市坚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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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08*****528 东莞市幸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8 01*****627 白宝鹏
9 01*****621 殷建忠
10 08*****523 东莞市坚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1 00*****064 赵键
12 01*****227 杜万明
13 01*****712 张德凯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6月6日至登记日:
2016年6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
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联系人:韩爽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大坪坚朗路3号
咨询电话:0769-82955232
传 真:0769-87947885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
件;
2、董事会决议;
3、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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