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6-019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2,970 股;
2、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6 月 15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本总
额为 10,000 万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3,400 万股,并于 2009 年 10 月 21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时股本总额为 13,400 万股。
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28 日实施了 200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20,100 万股。
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1 日实施了 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30,150 万股。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1 日实施了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45,225 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太顺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厦门象屿集
团有限公司、福建和盛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林芳、徐建忠、王金书、陈清福、黄祥光,公司监事家属郑
幼菁、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家属张良思、邱德珠分别承诺:1、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予转让;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股份少于
1,000 股时不受上述比例的限制;3、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则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即2009年10月21日起锁定十二
个月方可上市流通。但因部分股东自身原因,所持股份未能完成托管,所以未能在公司
2010年10月21日即上市满一年后解除限售。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6 月 15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2,97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0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 1 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1 黄万妹 2,970 2,970 注
合 计 2,970 2,970
注:该股份为股东郑中清所持有,原始股份 880 股,经公司 2010 年 4 月、2011
年 6 月、2014 年 6 月三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东郑中清持有股数由 880 股增至 2,
970 股,因郑中清于 2008 年去世,近日其妻子黄万妹继承股东郑中清名下的内部职工股
2,970 股。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股)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增加 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7,137 34,167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29,616 29,616
6、其他 7,521 2,970 4,55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52,212,863 2,970 452,215,833
三、股份总数 452,250,000 2,970 2,970 452,250,0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