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作为铜陵有色独立董事,
事前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审阅,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就有关事
项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铜陵高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进
投资者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铜陵高铜科技有限公司增
资扩股并引进投资者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满足安徽省、铜陵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条件,获取政策扶持
资金;同时,为了提高高铜公司资本实力,提升其研发实力,推动高精度铜
板带向高、精、尖、专发展。高铜公司与铜陵有色、高维林、高新投公司及
天源公司签署了《高铜公司增资协议》。公司决定将高铜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3,2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200 万元,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铜陵天源股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家投
资者共计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本次增资均按 1:1 的价格认缴。
本次高铜公司增资扩股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高铜公司获得政府
政策扶持资金,有利于高铜公司产品研发,增强高铜公司自身竞争力。此次
增资后,高铜公司由铜陵有色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
及经营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上海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充分利用自身的行业地位及优势,加大市场业
务开展力度,公司拟对上海国贸增加注册资本 8,725 万元,资金来源为该公
司的历年未分配利润。转增完成后,上海国贸注册资本将由 1,275 万元人民
币变更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公司对上海国贸的转增注册资本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
综合竞争力。增资完成后,上海国贸将充分利用自身的行业地位及优势,加
大市场业务开展力度,增强自身综合竞争力。此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
营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关于开展 2016 年度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
案》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
1、为锁定公司收入与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持稳健经营,
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该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
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已建立了《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风险可控。该
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
业务,交易余额不超过20亿美元,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潘立生 王昶 汪莉 刘放来
2016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