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6-06-03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6月2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02)。为
便于投资者更好地行使股东权利,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 4 号—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2016年修订)》将原公
告中“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除上述更正外,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召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审
议事项”及“会议登记办法”等其他内容均不变。公司将上述更正后的公告文本
重新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敬请查阅。对此给投资
者造成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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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2”,投票简称为“扬
子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元)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00
议案一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1.00
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议案一中的
(一)总体方案 -
子议案1
(1)重大资产出售 1.01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02
(3)股份转让 1.03
(4)募集配套资金 1.04
议案一中的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子议案2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05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1.06
(3)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07
(4)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及股份发行数量 1.08
(5)股份锁定期 1.09
(6)上市地点 1.10
(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11
(8)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归属 1.12
(9)业绩补偿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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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中的
(三)募集配套资金 -
子议案3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1.14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1.15
(3)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1.16
(4)股份发行数量 1.17
(5)发行底价调整机制 1.18
(6)股份锁定期 1.19
(7)上市地点 1.20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21
(9)募集资金用途 1.22
议案一中的
(四)决议有效期 1.23
子议案4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
议案二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2.00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议案三 3.00
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重大资
议案四 4.00
产出售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议案五 5.00
并募集配套资金各项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议案六 金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6.00
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议案七 金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 7.00
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议案八 金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 8.00
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议案九 9.00
金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
议案十 10.00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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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永达投资控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
议案十一 11.00
公司股份的议案》
议案十二 《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2.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议案十三 13.00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