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7 16: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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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9 证券简称:吉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0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

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6-037),定于2016年6月16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提醒公

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6年6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6月15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

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

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

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6 月 7 日(星期二)(如遇停牌或休市,以该

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7.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中汇广场 A 座 801 吉艾科技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

的议案》

2.《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 1-3 项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第 4 项议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及 2016 年 5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原件、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

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

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公司,

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三)

9:00-17:00;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6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三)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

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吉艾科技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中汇广场 A 座 801

联系电话:010-83612293

联系传真:010-83612366

邮政编码:100007

4、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5309;投票简称:吉艾投票

在投票当日,“吉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以此

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

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序号 总议案 100.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

1 1.00

效期延期的议案》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

2 2.00

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

(4)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

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

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5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6 日(现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

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

方式,凭借“激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

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

出的,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以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

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

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

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

选择“吉艾科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

券帐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

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

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

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

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

适用)。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王明鸽

联系电话:010-83612293

联系传真:010-83612366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中汇广场A座801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3、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

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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