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6(057)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2016年6月6日在公司12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年5月31日通过电话、邮件方式送达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江春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号》、《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6年6月6日为授
予日,授予12名激励对象18.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
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
年6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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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号》、《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授予12名激励
对 象 18.00 万 股 预 留 限 制 性 股 票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17575.90 万 元 增 加 至
17593.90万元。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十九条作如下修订:
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75.90万元。
修改后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93.90万元。
原第十九条:公司现有总股本为17575.9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改后第十九条: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17593.9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6年6月22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
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7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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