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6(063)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号》、《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授予12名激励
对 象 18.00 万 股 预 留 限 制 性 股 票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17575.90 万 元 增 加 至
17593.90万元。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关修订,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2016年6月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17575.90 万元。 17593.9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2
17575.9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17593.9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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