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信股份: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6-06-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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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召开时间: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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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16

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详情请查阅相关资料。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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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 2015 年度经营情况的回顾

2015 年度,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本着对公司和股

东利益负责的态度,采取稳健运营、规范管理、控制风险的经营策略,

通过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工程质量积极应对经济下行

的压力。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4,506,773.51 元,实现营业利润

25,307,466.26 元,实现利润总额 25,372,603.47 元,实现净利润

16,396,982.29 元 ,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11,357,751.98 元。

由于全资子公司贵州博信矿业有限公司钒矿项目自 2009 年 5 月停

工至今仍未恢复建设,2015 年公司业务收入来源于子公司清远市博

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成市政”)。报告期内该子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114,506,773.51 元、净利润 25,196,151.55 元。

公司将继续加强博成市政管理、拓展市政工程业务,狠抓工程质

量及安全生产,加强成本控制,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将市政工程业务

做大做强。同时,公司将通过各种方式提升资产质量,增加经营效益

和增强可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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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 2015 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共召开了九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管理、投

资决策等进行了审议决议,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按时

完成了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公司管理层作出

相关重大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没有对董事会议案或其他非董事会议

案事项提出异议,维护了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在 2015 年工作中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在公司治理、

发展规划及完善内控管理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和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新型城镇化建设将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升级带来较大的发展空

间,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步伐的加快,

中心城市人口饱和溢出效应出现,三、四线城市人口将会不断增加,

城区面积将会不断扩大,市政供水管网工程将是一个有着广阔发展前

景的市场。但由于大部分三、四线城市的市政项目资源有限,城市供

水管网建设及改造的市政项目工程不多,行业竞争激烈,毛利率下降;

同时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具有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将成为企业的核

心竞争力之一,企业必须从单纯的施工环节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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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做大做强才有出路。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来看,新型城镇化建设将

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升级带来较大的发展空间,为公司发展提供了

有利的条件。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加强子公司各项管理,拓展市政工程业务,狠抓工程

质量及安全生产,加强成本控制,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将市政工程业

务做大做强。同时,公司将通过各种方式提升资产质量,增加经营效

益和增强可持续盈利能力。

(三) 2016 年的经营计划

2016 年,公司将继续坚持稳健运营、规范管理、严控成本,同时,

整合公司的资产结构、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盈利能力。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1、经营成本增加的风险

各类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增加等因素,将对公司的经

营成本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2、关联交易较多的风险

报告期内,博成市政与关联企业自来水公司工程合同金额较大,

主营业务收入中关联交易比例较高,公司面临关联交易较多的风险。

公司将通过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实力,积极争取拓展其他类型工程业

务,减少关联交易比例。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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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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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2015 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董事会、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尽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

一、2015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上午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宁先生主持,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上午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宁先生主持,会议审议

并通过《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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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7 日上午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宁先生主持,会议审议

并通过《2015 年半年度报告》。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上午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宁先生主持,会议审议

并通过《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经

营情况、决策程序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

认为: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作,决策程序合规合法,并严格执行

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诚信勤

勉义务,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

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执行到位。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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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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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股东大会议案之四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公司 2015 年度财务状况和财务指标

1、财务状况

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11,800.17 万元,其中:流

动资产 9,151.50 万元,固定资产 297.04 万元,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2,351.62 万元;总负债为 5,665.46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5,567.73

万元,非流动负债为 97.7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5,174.56 万元。

2、财务指标

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率为 48.01%;每股收益 0.049

元,每股净资产 0.225 元,净资产收益率 25.11%。

二、公司 2015 年度经营情况

1、2015 年度公司各项收入总额为 11,457.78 万元,比 2014 年

度 9,066.96 万元增加 2,390.82 万元,增幅为 26.37%。其中:

主营业务收入为 11,434.08 万元,比 2014 年度的 9,039.20 万元

增加 2,394.88 万元;

2、公司 2015 年度各项支出总额为 8,920.52 万元,比 2014 年度

的 7,668.09 万元增加 1252.43 万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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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成本为 7,225.32 万元,比 2014 年度的 6,508.52 万元增加

716.80 万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为 304.44 万元,比 2014 年度的 224.89 万元增

加 79.55 万元;

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为 1,237.92 万元,比 2014 年度的 1,024.11

万元增加 213.81 万元;

资产减值损失为 156.00 万元,比 2014 年度的-90.72 万元增加

246.72 万元;

3、公司 2015 年度利润总额为 2,537.26 万元,比 2014 年度的

1,398.87 万元增加 1,138.39 万元。

4、公司 2015 年度的所得税费为 897.56 万元,比 2014 年度的

527.86 万元增加 369.70 万元。

5、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35.78 万

元,比 2014 年度的 582.50 万元增加 553.28 万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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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五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已于2016年4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详情请查阅相关资料。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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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201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396,982.29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57,751.98元,2015年底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278,729,395.5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决定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傅继军先生、罗剑雯女士、谭立峰先生就201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决定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现状,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同意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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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1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

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

用。

公司独立董事傅继军先生、罗剑雯女士、谭立峰先生就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

经核查了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15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

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管理层可在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后,依据201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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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

用。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

机构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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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八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审议,针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和监事,其年薪标准按其所任职

务核定,不另外发放津贴;在其他单位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

不在公司另外领取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

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10万元。

2、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

标准为:董事长、总经理70-95万元,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60-90

万元。

3、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

果与年薪挂钩,实际领取的年薪可根据考核结果在基本年薪标准基础

上适度浮动,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

上述年度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规模及公司所处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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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各项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

酬的议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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