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48 证券简称:南天信息 公告编号:2016‐044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16 日的《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6,606,0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4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
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
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
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
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6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6 月 1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96 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
2016 年 6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昆明市环城东路455号南天信息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施丽媛
3、咨询电话:0871—63366327
4、传真:0871—63317397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