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6-0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和要

求,我们作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卢元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

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卢元先生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提名程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卢元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张宁 谢康 章明秋

2016 年 6 月 6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顺威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