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6-06-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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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一六年六月六日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13 日(星期一)至 2016 年 6 月 13

日(星期一);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

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市建设东路 348 号泓鑫桃林

6 号楼 21 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

四、主持人:董事长罗订坤先生

五、议程:

(一)董事长罗订坤先生宣布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童菁女士宣布股东大会纪律。

(三)董事长罗订坤先生宣布现场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

(四)董事会秘书童菁女士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延长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期限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质询。

(六)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征询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意见。如

无异议,宣布进入以下程序,如有异议,请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

经多数通过后执行以下程序。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投票表决。

(八)计票人统计现场与网络表决结果。

(九)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董事会秘书童菁女士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出席董事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进行确认签字。

(十二)董事长罗订坤先生宣布散会。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15年6月19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即于2016年6月19日到期。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经中国

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

准文件,取得批文和后续股票登记发行工作需继续实施,为保持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董事会提议,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至2017年6月19

日。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因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西藏泓杉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现提请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六日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延长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授权期限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15年6月19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项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有效期除(7)、(8)、(9)项至相关事

项存续期内以外,其他各项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即于2016年6月19日到期。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经中国

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取得批文和后续股票登记发行工作

需继续实施,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

司董事会提议,公司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至2017年6月19日。

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内容不变。

因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西藏泓杉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现提请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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