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来源:深交所 2016-06-06 09: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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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15 年 9 月 12 日通过)

2015 年 9 月 12 日 9 时整,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

表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0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议案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6000 万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2-3-3-1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

签署页)

王岳钧____________

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2015 年 9 月 12 日

杜守颖

2015 年 9 月 12 日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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