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9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用流动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进入施工高峰
期,在施工程较多,为了解决流动资金周转的问题,拟与控股股东嘉寓新新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新投资”)签订借款协议,以同期人民银行贷
款利率借用流动资金6,000万元,在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利息按照实际使用
天数支付。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新
新投资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66%,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本
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5、2016年6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用流动资金的议案》,关联董事田家玉先生、田新甲先生、
张初虎先生回避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法人: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南二街1号1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北京
法定代表人:田家玉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11011368355292X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顾问;投资咨询;市场营
销策划;企业管理;生态、生物环保技术开发、服务、转让、咨询;企业咨询;
市场调研。
实际控制人:田家玉
2.历史沿革:新新投资的前身为北京嘉寓新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年1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110000011574364,注册资本3,000万元,
田家玉持股90%,黄苹持股10%,已由北京恒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恒诚永信字
(2009)第028号验资报告;2013年1月,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变更
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田家玉持股90%,黄苹持股10%,已由北京市华
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13)华会验字第018号验资报告;2013年10月
15日完成了公司名称变更,由北京嘉寓新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嘉寓新新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度新新投资的净资产为14,857.06万元,净利润为-5,290.83万元(该
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6年3月31日新新投资的净资产为13,659.05万元,净利润为-1,198.01
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3.新新投资持有公司28,429.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6%,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进入施工高峰期,在施工程较多,为了解决流动资金周转的问题,拟
向控股股东新新投资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借用流动资金6,000万元,在12个
月内可以循环使用,利息按照实际使用天数支付。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方: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方: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及用途:6,000 万元用于生产经营
4、利率及期限: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在 12 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用流动资金,能帮助补充公司经营资金,保证日常经
营的稳定性,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节约了财务费
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5,333.56
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此次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
核,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控股股东考虑公司
资金需求,帮助补充公司经营资金,节约了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与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的《借款合同》。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