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6月6日,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化工”)减持公司
股份的告知函,德美化工于2016年6月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销售条
件股份1,000万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48%。
一、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 持 股 数 减 持 比 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万股)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
大宗交易 2016 年 6 月 3 日 8.12 1,000 1.48
股份有限公司
合 计 8.12 1,000 1.48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例(%)
广东德美精细化
无限售条件股份 4,680 6.94 3,680 5.46
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德美化工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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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本次减持的股东德美化工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本次权益变动后,德美化工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德美化工严格遵守了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的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该承诺于2011年5月21
日期满,在承诺期限内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之日,德美化工所持
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减持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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