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16-057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8
日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和董监高增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2015-047):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
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监高
人员承诺将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7 月 8 日各自累计减持金额的 10%。
2016 年 6 月 6 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的通知,其于
2016 年 6 月 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梁伟先生于 2016 年 6 月 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了公司股票共 20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59%,成交金额
为 7,470,000 元,成交均价为 37.35 元。
本次增持前,梁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2,837,120 股,占公司已发
行总股份的 49.87%;本次增持后,梁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3,037,12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50.03%。
二、增持目的及进展情况
梁伟先生本次增持是为了履行承诺,且对公司未来“数字化技术
应用”的商业化发展充满信心。
截至目前,梁伟先生的增持金额尚未满足要求,后续将继续择机
增持。
三、其它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梁伟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条件。
公司将继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相关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后续增持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