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运激光: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6 16:46:0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16-057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8

日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和董监高增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2015-047):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

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监高

人员承诺将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7 月 8 日各自累计减持金额的 10%。

2016 年 6 月 6 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的通知,其于

2016 年 6 月 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梁伟先生于 2016 年 6 月 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了公司股票共 20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59%,成交金额

为 7,470,000 元,成交均价为 37.35 元。

本次增持前,梁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2,837,120 股,占公司已发

行总股份的 49.87%;本次增持后,梁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3,037,12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50.03%。

二、增持目的及进展情况

梁伟先生本次增持是为了履行承诺,且对公司未来“数字化技术

应用”的商业化发展充满信心。

截至目前,梁伟先生的增持金额尚未满足要求,后续将继续择机

增持。

三、其它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梁伟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条件。

公司将继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相关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后续增持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6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运激光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