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高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6 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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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16-029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6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以专人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仕

斌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表决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到董事 9 名,现场实

到董事 6 名,董事桑培洲先生、蔡成玉先生、张琳先生采用通讯表决方式表决。

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因董事周海、唐传训为本议案股权激励计划的收益人,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

决,其他7名董事参与表决。

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6,156,04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16年5

月11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公

司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实施完毕后,需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权益价格

作相应调整。

经调整后,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由4.70元/股调整为4.68元/股;根据激

励计划草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部分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待相应部分解锁时派

发。故此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做调整,仍为2.14元/股。

《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

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因董事周海、唐传训为本议案股权激励计划的收益人,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

决,其他7名董事参与表决。

由于激励对象朱西堂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回购其剩余全部

第三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744份股票期权及3,744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

要求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详见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完成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6,156,040元减少至206,152,296元,总股本将由

206,156,040股减少至206,152,296股。因此,公司将相应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第六条:

修订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156,040元。

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152,296元。

《公司章程》第十八条:

修订前:公司股份总数为206,156,040股,均为普通股。

修订后:公司现时股份总数为206,152,296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2016年6月)》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因公司 2013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因此,以上一、二、三议案不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

选宋志刚先生、刘春信先生、邵泽恒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桑培洲先生、蔡成玉先生、张琳先生因年龄及个

人原因辞职,致使人数低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的规定,为

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经董事会提名,同意补选宋志刚先生、刘春信先

生、邵泽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详见本决

议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补选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股

东的权益,同意上述 3 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提交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周仕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总经理桑培洲先生因年龄原因辞职,董事会同意聘任周仕斌先生为公

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周仕斌先

生简历详见本决议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公告》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周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同意聘任周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公告》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赵子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经审议,全体董事同意聘任赵

子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核查,赵子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所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

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任何处分,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

情形。赵子阳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其所担任的相应岗位的职责要

求,其本人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

决议。

因公司目前暂无合适证券事务代表人选,赵子阳先生将继续兼任证券事务代

表,待确定人选后公司将另行聘任。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的公告》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会秘书赵子阳先生的联系方式:

电话:0533-3220711(投资者关系专用)

传真:0533-3256800

邮箱:zzy0825@126.com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东岭路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许曰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公司财务总监张荣兴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经审议,全体董事同意聘任许

曰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的公告》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

选唐传训先生、周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桑培洲先生和张琳先生辞职,经董事长周仕斌先生

提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补选唐传训先生、周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

选周仕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桑培洲先生辞职,经全体独立董事提名,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补选周仕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提议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6 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宋志刚 :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 6 月出生,中

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

1994 年 4 月至 1998 年 7 月任沂源县化肥厂合成氨分厂车间副主任、车间主

任、厂部总调度员;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1 月任沂源县化肥厂技术科技术员;

2001 年 2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山东沂源高分子材料厂技术科科长;2001 年 10 月

至 2006 年 10 月任高分子有限技术科科长;2006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宋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94,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

宋志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宋志刚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春信 :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2 月出生,中

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1997 年 7 月毕业于天津纺织工学院高分子材料系;1997 年 10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山东沂源高分子材料厂技术员;2001 年 10 月至 2009 年 8 月先后任公司研

究所副所长、所长(研究所被认定为山东省 PVC 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后兼任研

究中心主任)。2009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研究所所长和山东省 PVC 助剂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截至目前,刘春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0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

刘春信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刘春信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邵泽恒: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 7 月出生,大

专学历。

2007 年 9 月至 2009 年 3 月在公司供应部工作;2009 年 3 月至 2010 年 3 月

任公司供应部副部长;2010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供应部部长。

截至目前,邵泽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3%。

邵泽恒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邵泽恒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个人简历

周仕斌: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3 月出生,中

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

1989 年 6 月任沂源县化肥厂副厂长;1991 年 11 月至 1993 年 8 月任沂源县

东里镇党委副书记;1993 年 9 月至 1998 年 3 月任山东沂源酿酒总厂厂长和党委

书记;1998 年 4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沂源县劳动局副局长;2001 年 4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山东瑞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党委书记;200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长、法定代表人。2012 年 9 月至今兼任临沂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

表人;2015 年 6 月至今兼任瑞丰高财(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5 年 9 月至今兼任深圳前海瑞丰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截至目前,周仕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7,047,4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82%。周仕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

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周仕斌先生与其他持有本公

司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海: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2 月出生,大专

学历,助理经济师。

1994 年 5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高分子材料厂供销科副科长;2001 年 10 至 2009

年 3 月任公司供应科副科长、科长;2009 年 3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公司销售科科

长。2009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销售部部长。

截至目前,周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7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2%。

周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周海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个人简历

赵子阳: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8 月出生,大

专学历,于 2008 年 12 月获得高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于 2011 年 9 月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并且按期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

于 2013 年 7 月和 2015 年 6 月的后续培训。

2009 年 4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并参与了公司改制、辅导、

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的全过程;2011 年 7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2011 年 11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办公室主任;2015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部长。

截至目前,赵子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7%。

赵子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赵子阳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曰玲: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7 月出生,大

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1992 年 7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山东省沂源县粮食局会计;2004 年 7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沂源公明会计师事务所助理审计员;2007 年 6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助理审计员;2010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部部

长。

截至目前,许曰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2%。

许曰玲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许曰玲女士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个人简历

周仕斌先生简历见上;

周海先生简历见上;

唐传训: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4 月出生,中

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

1996 年 5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山东沂源高分子材料厂 ACR 车间副主任、主任;

2001 年 10 月至 2009 年 3 月先后任公司 ACR 车间主任、MBS 车间主任;2009 年 3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公司 ACR 车间主任;2009 年 9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今任公司董

事、ACR 车间主任;201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并兼任临沂瑞丰高分子材料有

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唐传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6,0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

唐传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唐传训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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