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6 月 3 日,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控股股东沈于蓝先生的通知,沈于蓝先生与单宇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
议》,协议约定沈于蓝先生将其持有的 5,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6.08%的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单宇先生。本次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
单位:股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沈于蓝 348,040,000 42.34% 298,040,000 36.26%
单宇 0 0% 50,000,000 6.08%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沈于蓝
身份证号:3202051988111*****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兴宅路
沈健生先生、沈于蓝先生二人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沈健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7,197,621股,持股比例17.91%。
受让方:单宇
身份证号:1528011982102*****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小区
单宇先生通过本次协议转让,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达到总股本的5%以上,成
为公司关联人;单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份变动前单宇先生不
持有公司股份。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方:沈于蓝;
2、股份受让方:单宇;
3、转让股份: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37)股份5,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6.08%;
4、转让价格:转让价格6.084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04,2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亿零肆佰贰拾万元整);
5、协议签订日期:2016年6月3日;
6、生效时间: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7、转让价款支付:(1)本次股份转让取得深交所的确认意见书后十五日内,
支付50,000,000元(大写:伍仟万元整)。(2)本次股份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结算公司”)办完过户登记手续后一年内,支付
254,200,000元(大写:贰亿伍仟肆佰贰拾万元整)。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前,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沈健生先生、沈于蓝先生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495,237,6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0.25%。本次股份转让后,沈健生先
生、沈于蓝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5,237,6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4.17%,仍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沈于蓝先生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业务规则的情形。并且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协议转让尚须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相关
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单宇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上市公司大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不违规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信息披露义务人沈于蓝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单宇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