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5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8,624,848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0000元;持有
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10股派0.7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
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
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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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70 俞有强
2 08*****598 德清县乌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819 浙江德清隆祥投资有限公司
4 00*****480 董弘宇
5 01*****206 陈宛如
6 00*****974 冯国富
7 01*****670 朱晓平
8 00*****970 陈 建
9 00*****959 陈国芬
10 01*****408 郑学根
11 00*****312 郑超一
12 01*****781 郭银丽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6月3日至登记日:2016年6月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德清县武康镇志远北路3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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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72-8281383
咨询传真:0572-8281246
咨询联系人:郑超一 吴英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的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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