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6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
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以及 201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
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补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全权办理回购或股份赠与相关事宜的议案》,由于标的资产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
限公司未能完成 2014 和 2015 年度的业绩合并考核的承诺,公司拟回购标的资产
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的发行对象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根据长信科技与交易对方赣
州市德普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普特投资”)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以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和 2015 年 4 月 17 日经长信
科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赣州德普特公司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业绩合并考核的议案》,长信科技将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向德普特
投资回购 4,574,291 股股份,并予以注销。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
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此外,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
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