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光电 公告编号:2016-052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6 月
6 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雷利宁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雷利宁先生因个人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雷利宁先生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上述辞职申请
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雷利宁先生辞去上述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雷利宁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补选
董事并聘任新任总经理,在公司董事会聘任新任总经理之前,暂由董事长李国
平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
雷利宁先生于 2015 年 7 月 9 日作出承诺将在十二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或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截至目前,雷利宁
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并将在离职后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雷利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846,6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63%。上述股份的变动将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雷利宁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
责,公司董事会对雷利宁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