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达: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金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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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6-068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金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参与设立财产保险公司仍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公司登记机关等

有关部门审批。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深南互

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深南”)于2016年6月6日与苏宁云商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云商”)等公司共同签署了《投资人股份认

购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江苏深南拟以自有资金出资8,000万元参与发

起设立金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金诚保险”或“财产保

险公司”) ,占注册资本的8%。

(二)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参与设立金诚保险仍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公司登记机关等有权部

门审批。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主要发起人基本情况

金诚保险拟由苏宁云商担任主发起人,联合包括江苏深南在内的10家企业发

起设立,其中前五大股东(两家公司并列为第五大股东,前五大股东为六家公司)

占出资总额的76%,为主要发起股东。公司与金诚保险其他发起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1、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近东

注册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1-5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738304.315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办公设备、通讯产品及配件的连锁销售和

服务,空调配件的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及家用电器的安装与维修,计算机软件开

发、销售、系统集成,百货、自行车、电动助力车、摩托车、汽车的连锁销售,

实业投资,场地租赁,柜台出租,国内商品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

咨询服务,人才培训,商务代理,仓储,微型计算机配件、软件的销售,微型计

算机的安装及维修,废旧物资的回收与销售,乐器销售,工艺礼品,纪念品销售,

国内贸易,代办(移动、电信、联通)委托的各项业务,移动通讯转售业务,货物

运输代理,仓储,装卸搬运。出版物省内连锁,普通货运,预包装食品、散装食

品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的零售,国内快递、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

服务),餐饮服务(限分公司经营)(按《餐饮服务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

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摄像器材的销售、自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代订酒店,初级农产品的销售,车载设备,

智能家居,智能电子设备,音像制品的零售,酒类零售与批发,医疗器械销售,

乳制品的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简易东方(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佳园34号2层

法定代表人:栾翠玉

注册资本:2010万元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件

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

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电脑动画设计;标志牌、铜牌的设计;代理、

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北京金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建学胡同36号2幢122

法定代表人:王罡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北京华远联智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马甸南村9号楼1102号(德胜园区)

法定代表人:杨烁

注册资本:205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计算机方面的技术培训。(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路4184号258室

法定代表人:周炜

注册资本:54634.4858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健康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医疗器械生产(II类6870 影像档案传输、处理系统软件),医疗器械经营

【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不含体外诊断试剂)】,实业投资,计算机软件的开

发、设计和制作,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集成

的维护,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6号泰达大厦

法定代表人:卢志永

注册资本:162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

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

业务;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

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江苏深南拟以自有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参与设立金诚保险。

(二)拟设立保险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中国保监会、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2、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00 万元。

4、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0号(暂定地址,以中国保监会、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5、经营范围: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企业/家庭财产保险、货运保险、责

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工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

险分出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中国保监会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6、拟参与设立的主要发起人出资情况: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亿元人民币) (%)

1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 20%

2 简易东方(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40 14%

3 北京金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10 11%

4 北京华远联智科技有限公司 1.10 11%

5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

6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

合计 7.60 76%

7、行业背景:

历经十几年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支付等相关领域的高速增长为保险行业

的电商化奠定了产业及用户基础,数据分析显示,目前阶段,我国互联网保险市

场需求潜力较大,服务主体亟待丰富,市场供给亟待增加。

从市场用户分析,互联网保险市场潜在客户群体不断增长。广泛地说,所有

保险服务需求、具备互联网使用资源的用户都有可能经过引导转化为互联网保险

的用户。

从市场供给分析,以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为依托,在日益完善保险业的产

品设计和提供服务的方式下,从市场容量而言,保险业务还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

空间。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计数据,至2014年全国提供互联网保险服务的公

司85家,开展互联网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总数达33家,较2011年翻了两番。

保险服务市场亟需新的服务主体进入,互联网保险公司可以优化市场主体结

构,推进保险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深入挖掘并解决市场需求。

因此,江苏深南拟参与成立财产保险公司,依托互联网提供低成本、高效率

的创新保险服务,将有助于解决不断发展增大的消费市场对高效、便捷的互联网

保险服务的客观需求。

四、《 发起人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名称:金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中国保监会、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2、主要发起人出资及注册资本

金诚保险发行的全部股份由发起人以现金形式足额认购。成立时的发行股份

总额为1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金诚保险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

万元。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20,000 万元,认购 20,000万股,

占总股本的20%,全部以现金出资;

简易东方(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4,000 万元,认购 14,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4%,全部以现金出资;

北京华远联智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1,000 万元,认购 11,000 万股,

占总股本的 11%,全部以现金出资;

北京金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1,000 万元,认购 11,000 万股,

占总股本的 11%,全部以现金出资;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认购 10,000 万

股,占总股本的 10%,全部以现金出资;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认购 10,000 万股,

占总股本的 10%,全部以现金出资;

金诚保险发起人认缴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且认缴股份均为普通

股股份。

3、付款时间

各发起人同意按中国保监会要求的到资时间将出资款项汇至金诚保险的登

记注册入资的专用存款帐户。

4、保证金

各发起人应与于金诚保险获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之日起,按本协议书第七条

各方认购资本的 5%向金诚保险的登记注册入资的专用存款帐户中转汇出资保证

金。保证金将作为公司设立专项费用,将用于支付筹备组的人员工资、办公场所、

公关、调研、差旅和会议等费用。

投资人未按照本条约定缴纳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公司的出资权利和股

东资格,且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由该股东按比例进行分担。

5、筹备组与筹建费用

(1)设立筹备组:筹备组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正式成立。筹备组原则上应当

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备组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

定》向保监会提交开业申请材料,经保监会审查验收合格后,批准开发并颁发经

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在此基础上完成金诚保险的工商注册工作。待公司创立大

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决议设立公司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组即自行解散。

(2)筹建费用:筹备组应根据公司设立的需要,严格管理设立费用的使用。

筹备组的费用支出接受第三方审计机构和投资人的监督。筹备组应在每月的前十

个工作日内,将筹备组上月的费用支出情况以书面方式发送给投资人;投资人可

共同推荐一名会计人员加入筹备组,监督筹备组的费用支出;创立大会之前,筹

备组应聘请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筹备费用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提交创立大

会审核。

公司成立后,投资人已支付的设立费用抵作出资。公司未能成立的,如设立

费用未使用完毕,筹备组应将未使用完毕的设立费用按照投资人的出资比例,返

还给投资人。

6、组织机构

(1)金诚保险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

(2)金诚保险设立董事会:发起人各方同意,金诚保险董事会候选人的提

名按《金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相关规定提出。首届董事会

经全体发起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选举产生。

(3)金诚保险设立监事会:

发起人方同意,金诚保险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依其在公司认购股份的比例提

出。首届监事会中的非职工监事经全体发起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选举产生。

发起人各方同意,金诚保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预留不低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一比例的应由职工担任的监事

会成员名额。由职工担任的监事,应由股份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金诚保险设经营管理机构。

7、协议书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各发起人盖章且完成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生效。

五、参与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发起设立财产保险公司的目的

优化公司经营结构、拓宽和丰富业务领域,进一步推进公司在金融领域新业

务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存在的风险

1、审批风险

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筹建、设立事项需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保监会”)批准或核准,客观上存在不被批准或核准的可能性,因此本次投

资计划的实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业务模式风险

财产保险公司定位于互联网财产保险销售,将采取与国内外知名电商合作的

模式销售保险,提供保险产品。如果合作方经营发生重大风险,或者与财产保险

公司合作产生重大变化,将为本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带来重大不确定性。

3、短期盈利风险

若本次财产保险公司的设立获得保监会批准和核准,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开

办和收入实现需要一定周期,产生盈利所需的时间可能较长,投资收益可能在财

产保险公司稳健发展后逐步实现,本项投资存在短期内不能获得投资收益的风险。

4、竞争风险

在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政策指引下,财产保险业务及互联

网保险行业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既有保险公司和其他具备规模和实力的企业也

会开展同类业务。作为新设立的财产保险公司,面临新市场格局下的市场竞争风

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保监会批准设立保险公司需要一定的周期,一般自受理申报筹建保险公

司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因此预计本次参与发

起设立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计划对公司近期业绩不产生直接影响。

如果本次财产保险公司的设立获得保监会批准和核准,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

开办和收入实现需要一定周期,产生盈利所需的时间可能较长,预计本项投资短

期内可能不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如果本项目获得保监会批准设立后,能够实现规

模化收入并实现预期盈利,则会给公司带来长期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

公司将根据本项投资计划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投资人股份认购协议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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