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年6月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上述董事会。根据《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于会前审
阅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现对该事项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经过对杨斌先生作为公司财务总监人选的有关情况的调查和了解,
我们认为杨斌先生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
第 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
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金隆、黄振中、潘同文
2016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