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16-067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实业”)于 2016 年 6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中部分
内容遗漏,现将有关补充完整的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宝塔石化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和 31 日分别增持公司股票,累计
增持公司股份 3,731,304 股,增持均价 11.52 元/股,所增持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宝塔石化共持有本公司股
份 198,976,658 股,占总股本 53.43%;本次增持完成后,宝塔石化
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202,707,962 股,占总股本 54.43%。
二、本次增持的目的
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
件精神,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充足信心,宝塔石化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承诺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公司董、
监、高增持股份不足 1%的部分由宝塔石化补足(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 2015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 2015-043 号公告)。公司董、监、高
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和 12 日共计增持公司股份 97,4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26%(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1 月 14 日披露的
2016-002 号公告)。宝塔石化及公司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共计
3,828,7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8%,至此,宝塔石化及公司董、
监、高完成了增持承诺。
三、关于增持过程中违规进行短线交易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宝塔石化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买入公司股
票 183,800 股,成交均价 11.25 元/股。在 5 月 31 日继续增持公司
股票的过程中,因误操作而卖出公司股票 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27%,成交均价 11.50 元/股。该行为不符合《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宝塔石化该次买卖公司股票获得
收益为 2,500 元,公司董事会已自宝塔石化收回该收益。但该短线交
易对本次增持的整体合法性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四、宝塔石化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
增持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