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聘任王满先生为公司总
经理助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真审阅了王满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具备《公司法》、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
入的情况。
2、我们认为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聘任王满先生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签名:付磊、王茹芹、姚小义
2016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