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6-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控股子公司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清远市供水拓展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通过了邀请招

标程序,项目工程报价以建筑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了公平、公

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2、该事项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独立董事事

前认可,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 傅继军

独立董事:罗剑雯

独立董事:谭立峰

二○一六年六月三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博信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