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6-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作为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通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或“本保荐机构”)对四通股份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四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概况

2015年6月9日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1197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普通股股票(“A”股)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7.73元,募集资金总额257,718,2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

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40,222,3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17,495,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15GZA20100的《验资报告》。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以下四个项目:

(1)广东四通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新建开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3)新建年产日用瓷 2000 万件建设项目

(4)新建年产卫生陶瓷 80 万件建设项目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的项目情况

四通股份于2016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如下:

1、广东四通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本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额为 4,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524.56 万元,铺底

流动资金 1,475.44 万元。项目将在完善公司总部营销中心职能的基础上,在深

圳和广州分别设立营销点,具体包括:完善总部营销中心职能,使之成为国内营

销网络建设的中心,同时兼顾海外市场的深度开拓;在深圳建立负责内外销一体

化的公司品牌旗舰店;在广州建立公司品牌形象店,针对广交会进行大力宣传。

另外在全国其他一线城市和重点省会城市建立分销网络,以完成对全国大部分地

区的销售覆盖。目前,该项目尚未实施。

公司拟取消该项目中的“深圳旗舰店”和“广州形象店”的建设和投资,合

计取消 2,510.37 万元的资金投入,该项目原预计总投资额为 4,000 万元,实际已

收到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1,000 万元。现预计总投资额减少为 1,489.63 万元。

2、新建开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 1,974.36 万元,拟建设公司开发设计中心,包括购

置新的研究设备和中心大楼装修等,进行开发体系的扩建和完善。通过本项目的

实施,公司拟建设具有国内较高技术水平的开发设计中心,大力开展以海内外市

场需求为导向的开发设计活动。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为公司提供强大的技术支

撑,为公司产品的持续创新打下坚实基础。目前,该项目尚未实施。

公司拟对该项目的实施地址进行变更。原拟在潮州市枫溪区滨福路槐山岗路

段,现公司所在地的 C 幢大楼进行建设,该建筑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潮

府国用(2012)第 02600 号”,现拟变更为在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东埔片区 B-06

进行建设,该地块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潮府国用(2012)第 02657 号”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

根据近年来市场的发展变化,公司对业务发展策略进行调整,拟取消营销中

心项目中的“深圳旗舰店”和“广州形象店”的投资建设有利于集中资金,投放

于公司更需要的地方,为公司谋求更大的盈利空间。新建开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位置的变迁,主要是考虑到新址地理位置优于原投资方案,有利于集中优势资源、

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公司营运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此次变更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

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项目审批情况

本次《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有利于执行公司

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的

变更。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的变更,是基于

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提出的,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需要,有利于集中资金

和资源优势,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

的变更。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四通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的变更的方案有利

于执行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

本次《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已经出具了相关意见,同意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内容和实施地点的变更,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广发证券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

议。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四通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