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6-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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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菲利华

股票代码:300395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国华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红门路*号*门*楼*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6 年 6 月 3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15 号准则》的规定,本

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菲利华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在菲利华拥有权益。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6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菲利华 指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胡国华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 指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胡国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情况 无

住所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红门路*号*门*楼*号

身份证号码 4204001950082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胡国华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菲利华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项,公

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6年6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

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

5

大宗交易 2016 年 6 月 2 日 28.71 500,000 0.25

胡国华

合 计 28.71 500,000 0.25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 股数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239,606 5.21 9,739,606 4.96

其中:无限售条件

胡国华 10,239,606 5.21 9,739,606 4.96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由于个人资金需求,胡国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700,000 股质押给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通过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期限自 2015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胡国华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菲利华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菲利华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国华

日期:2016 年 6 月 2 日

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 湖北省荆州市东方大道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份有限公司 68 号

股票简称 菲利华 股票代码 300395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红

胡国华

名称 所 门路*号*门*楼*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多选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10,239,606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5.21%

股份的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总数:9,739,606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数量:-500,000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比例:0.25%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7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否 是□ 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不适用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不适用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国华

签署日期:2016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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