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公告编号:2016-23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关于对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我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6 月 2 日下午收到贵部发来的《关于对长航凤凰股
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 94 号),董事长及全体成员非常
重视,积极准备回函工作,现就贵部关注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未能按照承诺期限完成重组交割事宜的原因
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航海运”)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披露
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顺航海运在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以下
简称“长航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承诺,“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顺
航海运应依法将其持有的子公司港海(天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注入
上市公司,并保证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之前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交割事宜,及将上
市公司置出资产无偿、无条件交付给长航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顺航海运在《股份转让协议》中的承诺是其与长航集团之间就重组事项进程
的预计,是双方希望完成重组的时间。但在本次重组的实际推进过程中,由于涉
及的相关方较多、所需履行的程序较为复杂、工作量大,使得完成相关前期工作
所需时间较长。
另外,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与鑫富华(柬埔寨)投资有
限公司在柬埔寨王国金边市签署了《柬埔寨王国湄公河护堤工程施工协议》、《柬
埔寨王国金边新城开发区近期开发工程施工协议》。上述合同是港海建设估值的
重要基础,合同涉及的金额和工程量较大,出于审慎原则,各家中介机构需要进
一步落实和核查上述重大合同,并针对该等施工项目进行深入、细致的尽职调查;
此外,港海建设也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设计、规划、办理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等准备
工作。由于上述重大合同签署日期与本次董事会召开日期间隔时间较短,但涉及
的工作量较大,本次重组相关方的工作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落实和完成。鉴于上述
原因,截至目前,本次重组相关工作仍在紧张推进中。
本公司控股股东顺航海运及实际控制人陈德顺先生承诺将积极配合长航凤
凰股份有限公司在累计不超过 1 个月的时间内(即最晚将于 2016 年 7 月 3 日前)
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并发出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度及后续时间安排
自预案披露以来,交易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公司
分别于 2016 年 1 月 5 日、2 月 3 日、3 月 3 日、4 月 2 日、5 月 4 日公告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2016-006、2016-008、
2016-010、2016-018)。
目前,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置入资产的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
作已经基本完成;评估机构正在对公司及置入资产的未来期间盈利预测进行分
析;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正在就预案签署日至今公司及置入资产发生的主要
事项进行补充尽职调查及核查。
在延期期间内,公司及本次重组相关方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
作。各中介机构将继续对本次重组涉及的重大合同及重大事项进行进一步核查,
并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和申报文件的准备工作;独立董事将对本次重组涉及的重
大事项进行进一步审核;港海建设也将继续积极推进项目的设计、规划以及办理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等准备工作。
三、关于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的承诺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量较大,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本公司承诺在累计不超过 1 个月的时间内(即最晚将
于 2016 年 7 月 3 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按照《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
请文件》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并发出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知。
我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时发出重组进展相关公告。
特此函复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