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QY视讯:关于重大经营合同的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3 20:51:3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076 证券简称:GQY 视讯 公告编号:2016-29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经营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的基本情况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与浙

江通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通商”)签订了《采购合同》,浙江

通商因主营业务需要,向公司采购“防恐机器人”智能单警和移动警务平台产品

共 1,000 台整,合同总额为 6,5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5-36)。

二、合同的进展

截至 2016 年 6 月 3 日,上述合同尚未开始实施。本合同进展大幅度滞后的

主要原因如下:

(1)终端客户的影响因素

移动警务平台产品定位为用于广场巡逻、校园安保、道路指挥、路面监控,

治安防范等的专业工具,由于该产品的终端客户主要为公安交警等政府机关以及

大专院校等事业单位,在资金使用上均执行严格的预算制度,受到宏观经济下行

及预算紧缩的影响,一些终端客户的采购预算批复延迟、采购时间节点受到调整,

只能延期进行采购,个别项目由于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负责人中途更换的问题,

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了合同实施进展,原浙江通商已下的 10 台订单因终端客户

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导致未能发货;另一方面,由于应用环境变化终端客户使用需

求发生变更,公司需要依据客户要求对产品进一步个性化改良,此部分正在接受

技术改良的产品也未能成功转换为实际销售。

(2)租赁业务审批流程的影响因素

据了解,浙江通商采购“防恐机器人”智能单警和移动警务平台主要用于向

终端客户提供租赁业务。由于租赁业务的特殊性,费用涉及租金,租息及贷款基

准利率等精细计算,浙江通商与合作方在合同条款及费用精算上都花费了相当时

间和精力,也经过了合作各方层层审核,多次谈判和协调;除费用计算之外,由

于浙江通商及交易各方的审批流程较为严谨,且因可能涉及担保业务,需通过银

行审批,耗时较长,在实际业务谈判期间,也发生过因审批流程过于繁复而导致

项目流产的情况;一些订单由于采购数量金额较小,终端客户为简化流程,要求

直接与公司签署产品采购协议。2016 年,公司已向宁波杭州湾公安局、四川武

警边防支队、青州公安等数家终端客户直接供货并确认销售收入。

三、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与交易方配合,通过加快产品及技术改良进程、进一步梳理产品

定位和推广思路,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共同调整对终端客户的营销策略,并在公

安交警行业充分利用渠道资源积极推动智能单警和移动警务平台在全国交警行

业及公共安全保卫领域的广泛应用,由于合同实施进展大幅度迟滞,公司正在与

交易方探讨和论证通过转换销售模式等方式来尽快落实该移动警务平台合同。

四、其他

公司将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等的有关要求,继续通过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披露该合

同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GQY视讯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