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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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6-035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3 日(星期五)以通讯

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

事 9 人。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书面

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逐项审议了本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公司施

华特秘鲁公司向银行申请内保外贷项目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施华特秘鲁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秘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360 万美元(约合

2,370 万元人民币)内保外贷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用途为经营性资金周转;

2、同意公司为上述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3、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方施华特秘鲁公司 SILVATEAM PERU S.A.C 是公司控股公

司,公司间接持有其 42.73%的股份。施华特秘鲁公司目前正常运作,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

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施华特秘鲁公司筹措资金,顺利开展其

经营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石碧先生、张宏斌先生、徐滨先生对公司为控股公司施华特秘鲁公司提供

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相关交易。

1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控股公司施华特秘鲁公司 SILVATEAM PERU S.A.C 向中国工

商银行(秘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360 万美元内保外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战略发展,有利于控股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在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关于控股公司施华特秘鲁公司向银行申请内保外贷项目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

公告》(2016-036)刊 登 于 2016 年 6 月 4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 2016 年 6 月 4 日的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公司日

本 E-LITE 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同意日本E-LITE公司向中国银行海外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100万美元(约合658万元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2、同意公司为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公司按照

实际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的1.58%/年向银行支付担保费用。

3、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方日本E-LITE公司是公司控股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99%

的股份。日本E-LITE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

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日本E-LITE公司筹措资金,顺利开展其经营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石碧先生、张宏斌先生、徐滨先生对公司为控股公司日本E-LITE公司提供

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相关交易。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控股公司日本E-LITE公司向中国银行海外分行申请不超过等

值100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战略发展,有利于

控股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上述担保事项。

《 关 于 控 股 公 司 日 本 E-LITE 公 司 向 银 行 申 请 贷 款 及 公 司 为 其 提 供 担 保 的 公 告 》

(2016-037)刊 登 于 2016年 6月4日的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2

(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16年 6月4日的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周一)下午 15 :30 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华

昌工业区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6 月 13 日(周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38)刊 登 于 2016 年 6

月 4 日的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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