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6-037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日本E-LITE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德运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运创投”)控股的电子矿石株式会社(“E-LITE株式会社”)(以下
简称日本E-LITE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海外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100万美
元(约合658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上述流动资金贷款需由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公司按照实际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的1.58%/年向银行支付担保费用。
最终贷款金额以实际发放的数额为准,本次担保事项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亦以双
方协议为准。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6年6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公司日本
E-LITE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
权0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
1、日本E-LITE公司向中国银行海外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100万美元(约合658万元人民
币)流动资金贷款;
2、公司为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公司按照实际
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的1.58%/年向银行支付担保费用。
3、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35)刊登于2016年6月4日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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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电子矿石株式会社(“E-LITE株式会社”)
2、成立日期:2015年1月28日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2.5亿日元
5、注册地址:日本大阪府八尾市高美町一丁目2番9号
6、法定代表人:顾学平、若松俊男
7、经营范围:研究、生产、销售新型陶瓷材料;开发与上述相关的应用技术及产品;
实施与上述相关的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以及以上各条包括且不限于的一切相关业务。
8、截止2016年3月31日,日本E-LITE公司的经营情况:
2016年3月31日 2016年1-3月
项 目 2015年末 项 目 2015年度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12,082,424 11,685,133 营业收入(元) 0 0
净资产(元) 12,004,968 11,651,469 利润总额(元) -1,443,046 -1,167,943
负债总额(元) 77,456 33,665 净利润(元) -1,463,782 -1,167,943
银行贷款总额(元) 0 0
流动负债总额(元) 110,394 23,466
9、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
10、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目前,被担保人股份结构图:
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广东德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股 24,750 万日元 99%
日本国株式会社焦耳研究所 法人股 250 万日元 1%
合 计 / 25,000 万日元 100%
广东德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电子矿石株式会社(“E-LITE 株式会社”)
3、债权人:中国银行海外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6、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 100 万美元
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需由公司及控股公司日本 E-LITE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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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方日本E-LITE公司是公司控股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99%的股份。日本E-LITE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
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
于日本E-LITE公司筹措资金,顺利开展其经营业务。
日本E-LITE公司的其他股东日本国株式会社焦耳研究所(“株式会社ジュール研究所”)
持有日本E-LITE公司1%股权,此次不提供相应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公司日本E-LITE公司向中国银行海外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100万美元流动资
金贷款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战略发展,有利于控股公司筹措经营所
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实施上述担保事项。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公司拟为控股公司日本E-LITE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等值100万美元(约合658
万元人民币),占比不超过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37%。截止2016年6月3日,公司
对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70万美元(约合3095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占公司2015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4%。除上述公司对控股公司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
担保,亦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截至 2016 年 6 月 3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包括公司对控股公司的担保)
为 470 万美元(约合 3095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74%。
八、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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