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3 20: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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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97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1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

时)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1 日以

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

文浩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增加被担保对象的

议案》 。

公司的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盾技术”)、广东

蓝盾乐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盾乐庚”)、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经电商”)、汇通宝支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通宝”)、

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咸蓝盾”)、成都蓝盾网信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蓝盾”)因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合计不

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额度。公司将对蓝盾技术、蓝盾乐庚、

中经电商、汇通宝、西咸蓝盾、成都蓝盾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融资额度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公司为上述各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额度根据其实际经营需要进行分配),担保期限以具体授信/融资的期限为准。

本议案相较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子公

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增加了两个被

担保对象,即西咸蓝盾及成都蓝盾两家全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则保持不变,仍

为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两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融资额度,有利于

其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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