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622 股票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8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永大创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拟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公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永大创新金融服务(深圳)
有限公司拟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依据公司本
次拟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相关情况及有关规定对公告内容作出如下补充更正:
原公告中披露的相应内容
“六、其他事项
1.如果公司能够取得有保本保障的优先级或中间级基金份额则公司将根据
项目进度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投资产业基金;
2.如果公司未能取得有保本保障的优先级基金份额或中间级基金份额而仅
能作为劣后级投资人,则鉴于公司本次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事项可能发生在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因此公司将根据参与投资产业基金
项目的进展情况在补充流动资金十二个月期满后实际投入相应资金。”
现补充更正后的内容:
“六、其他事项
鉴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因此公司将根据参与投资产业基金项目的进展情
况在补充流动资金十二个月期满后实际投入相应资金。”
除上述情况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对上述补充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